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11月1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9日-2024年11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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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沈阳同旺蜂窝纸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沈阳市大东区蒲裕路29号东侧厂房1楼2楼 | 沈阳同旺蜂窝纸制品有限公司 | 辽宁博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沈阳市大东区蒲裕路29号东侧厂房。项目东侧为空地,南侧为沈阳聚慧饲料有限公司,西侧为苏州领消智能消防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北侧为沈阳大雍节能科技有限公司。项目为新建项目,租赁沈阳惠存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建筑面积为8885平方米,主要建设1座生产车间、办公室等,设置1条蜂窝纸板生产线、1条纸护角生产线。项目以牛卡纸、瓦楞纸、玉米淀粉、复面胶水(VOC含量为未检出)等为主要原辅材料,通过以制淀粉胶、上纸、涂胶、复合、分切、烘干等工序生产蜂窝纸板,年产蜂窝纸板25000平方米。项目以牛卡纸、纱管纸、复面胶水(VOC含量为未检出)等为主要原辅材料,通过分纸、涂胶、定型、裁切工序生产纸护角,年产纸护角24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万元。项目劳动定员26人,实行单班8小时工作制,年工作290天。项目供电、供水、供暖均依托市政设施。 | 同意 | / | 1.落实废水污染防治保护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朱尔屯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等执行《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标准要求。 2.落实噪声污染防治保护措施 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蜂窝纸芯机、高速纸板线、手动液压冲排一体机等设备。项目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将产噪设备布置于封闭厂房内、基础减振等措施,再经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项目夜间不生产,厂界四周昼间噪声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3.落实防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润滑油(桶)、废抹布、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及生活垃圾等。 废润滑油(桶)属于危险废物,经相应容器收集后,分类分区暂存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建设的危险废物贮存点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抹布等均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内,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