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11月1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查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9日-2024年11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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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国药控股沈阳智慧医药供应链产业园项目 | 沈阳市苏家屯区苏桃公路北一路北羊安三街西 | 沈阳禾卓物流管理有限公司 | 辽宁北环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 /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占地面积122042.69平方米。主要建设3座供应链服务中心厂房、1座综合楼、1座设备用房、2台6吨/小时燃气热水锅炉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环保设施等。项目建成后拟用于医药药品、医疗器械、医药冷链等仓储物流业务,不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仓储及物流业务,实际具体仓储物流内容如需要另行评价,本次评价内容仅为厂房建设、锅炉建设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项目总投资83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9.1万元。项目供电、供水、排水均依托市政设施,厂房和生活供热由2台6吨/小时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的燃气热水锅炉提供。
| 1.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锅炉产生的废气和食堂油烟。 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产生的废气通过各自27米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根据“报告表”,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烟气黑度等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楼顶达标排放。根据“报告表”,食堂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 2.废水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软化水制备浓水(包含反冲洗废水)、锅炉排污水、食堂废水及生活污水。 锅炉排污水和软化水制备浓水经絮凝沉淀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化粪池,上述经处理后的废水一同经市政管网排入苏家屯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根据“报告表”,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悬浮物等均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标准要求,pH、动植物油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标准要求。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燃气锅炉、水泵、风机、制冷机组、天然气调压器、软化水制备装置等设备,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将锅炉布置于封闭厂房内等措施,经建筑隔声和距离衰减后,根据“报告表”,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废油桶、废油抹布、废包装材料、废离子交换树脂、沉淀池沉渣、及生活垃圾等。 废机油、废油桶、废油抹布等均属于危险废物,经相应容器收集后,分类分区暂存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要求建设的危险废物贮存点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废包装材料、废离子交换树脂、沉淀池沉渣、食堂垃圾、废油脂等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按照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建设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内,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 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地下水 危险废物贮存点所在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将供应链服务中心、综合楼、设备用房、一般固废暂存间、絮凝沉淀池、隔油池、化粪池等所在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并按照相关标准采取相应防渗措施。 详情请见“报告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