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苏家屯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4年11月6日拟作出沈阳兴华肛肠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06日   来源:苏家屯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11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查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6日-2024年11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29829979    传真024-29829979  邮编110101

联系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B区工程建设专区综合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沈阳兴华肛肠医院建设项目

沈阳市苏家屯区香柏路28-4号

沈阳兴华肛肠医院有限公司

辽宁胜嘉霏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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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新建项目位于沈阳市苏家屯区香柏路28-4号,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属于专科医院,共设80张床位,预计日接诊量120人次,年住院约2.9万人次。项目占地面积638平方米,建筑面积2680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座医院楼、1座危险废物贮存点、污水处理设施、煎药室等,本项目不设传染病及结核病诊疗科目(项目涉及的放射设备,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项目总投资1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万元。项目供水、供电、排水、供暖均依托市政设施。

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中药煎煮工序及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

项目中药煎煮工序在封闭煎药间内进行,封闭煎药间设置换气排风装置。中药煎煮产生的废气经设备上方设置的集气罩收集,引至“冷凝+水喷淋”设施处理后,通过医院楼楼顶(距地面23米)排气筒(DA001)排放。污水处理站采用地埋式,池体均加盖密闭,定期喷洒除臭剂。

根据“报告表”,污水处理站周界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均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标准要求;厂界处氨、硫化氢及臭气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

2.废水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冷凝废水(中药煎煮工序)、生活污水等。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与医疗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冷凝废水一同进入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能力50立方米/日,处理工艺为“格栅+调节池+混凝沉淀池+消毒池”)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进入苏家屯污水处理厂处理。根据“报告表”,废水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标准要求。

3.噪声

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空调机组、水泵等设备。项目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再经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根据“报告表”,项目东、南、西侧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北侧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4类标准要求;敏感点处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污水处理设施栅渣及污泥(消毒后)、废药渣、废滤膜、废树脂、未沾染药物污染的废包装材料、废输液瓶(袋)及生活垃圾等。

医疗废物、污水处理设施栅渣及污泥(消毒后)均属于危险废物,经相应专用容器收集后,分类分区暂存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的危险废物贮存点及污泥贮存间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39707-2020)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废药渣、废滤膜、废树脂、未沾染药物污染的废包装材料、废输液瓶(袋)均属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于按照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建设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区内,按一般固体废物处置。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地下水

项目将污水处理设施、危险废物贮存点、污泥贮存间、污水管线等所在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其他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按照相关标准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

详情请见“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