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9月27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7日-2024年10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24263893 024-24263893(传真)
邮编:110168
联系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全运路109号H座七楼721室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沈阳芯俐微电子设备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飞云路16-1号 | 沈阳芯俐微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 辽宁北环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为改扩建项目,不新增占地,总投资600万元在现有生产车间进行改扩建,利用现有设备进行生产、试验,年产临时键合机、机械解键合机、激光解键合机、Frame清洗机、Frame刻蚀机各15台。 | 同意 | 无 | 1.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试验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和苯乙烯表征)、恶臭废气(以臭气浓度表征)。项目千级净化间、百级净化间共设置4个操作台,每个操作台设置一套管道与操作台直连,试验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恶臭废气经管道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纯水制备浓水、调试废水及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防渗化粪池处理后,与调试废水、纯水制备浓水一同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沈阳南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项目利用现有设备进行生产、试验,未新增噪声污染源。 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电线路、包装废物;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废化学试剂包装物、废有机试剂、清洗废水。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电线路、包装废物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处理;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分区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5.地下水、土壤:项目危险废物贮存点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千级净化间、百级净化间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其他区域划分为简单防渗区,各分区按照相关标准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 6.环境风险:建设单位应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和《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对厂区现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完善并备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