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新民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4年9月13日拟作出十月稻田农业产业园二期改扩建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13日   来源:沈阳市新民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91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913日-2024920(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87506638  邮编:110300

联系地址:沈阳市新民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十月稻田农业产业园二期改扩建项目(重大变动)

新民市兴隆堡镇大荒地村

十月稻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辽宁昌鑫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兴隆堡镇大荒地村,企业拟投资6800万元将现有闲置的杂粮车间改建为鲜食玉米加工车间和包装车间。新建1条鲜食玉米生产线,新增产能为3000万穗/a,新增2台天然气锅炉,其中1台4t/h,1台2t/h。项目建成后鲜食玉米总产能为9000万穗/a,即食玉米粒6000t/a,6台天然气锅炉,其中3台4t/h,3台2t/h。

批准

、项目建设主要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主要为:锅炉废气。

2、水环境影响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生产废水、锅炉废水及纯水制备废水。

3、声环境影响主要为:各类机械设备气动式鲜食玉米剥皮机、定尺切头去尾机、去屑清洗机、翻转吹干机、装筐输送机、脱粒机、提升机和燃气锅炉等设备工作时产生的噪声等。

4、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玉米皮、玉米杆、不合格玉米、切端废物、玉米须、食用盐包装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产生的污泥及沉淀物、废RO膜、废树脂、废锰砂)、危险废物(废机油和废机油桶、沾油废物)及生活垃圾。

、减缓项目建设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共设置6台天然气锅炉,其中3台4t/h,3台2t/h,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经2根15m高排气筒(DA001、DA049)排放。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2、水污染防治保护措施

本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废水一同排入防渗化粪池;漂烫废水、洗袋废水、清洗废水等生产废水同纯水制备废水、锅炉排污废水、软化水制备废水一起排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一同经市政管网最终进入兴隆堡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废水中COD、BOD5、SS、NH3-N等排放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pH、动植物油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污染防治保护措施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气动式鲜食玉米剥皮机、定尺切头去尾机、去屑清洗机、翻转吹干机、装筐输送机、脱粒机、提升机和燃气锅炉等,通过对厂房内产噪设备安装基础减振等措施,再经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东、西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4类标准,厂界南、北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废机油、废机油桶和沾油废物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分类分区暂存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建设的危废贮存点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等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玉米须、玉米皮、玉米杆、不合格玉米、切端废物、食用盐包装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产生的污泥及沉淀物、废RO膜、废树脂及废锰砂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玉米须、玉米皮、玉米杆、不合格玉米、切端废物集中收集,由当地农户每天清运,作为饲料使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产生的污泥及沉淀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RO膜、废树脂及废锰砂更换时不存于厂区内,更换后由厂家回收再利用。生活垃圾和食用盐包装袋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本项目危废贮存点、锅炉房、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隔油池(现有)、化粪池(现有)为重点防渗区,玉米生产车间、鲜食玉米加工车间、包装车间、办公区、9-16#预留筒仓、烘前仓、平房仓(现有)、平房仓一、平房仓二、库房为一般防渗区,并按照相关标准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