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度沈阳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初评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年05月20日 来源:法规处(宣传教育处)
根据《辽宁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及省生态环境厅相关部署,现将2025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至5月26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相关企业若对信用信息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信函、邮件等方式反映,同时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并注明联系人、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联系人:雷女士
联系电话:024-24865802
邮箱:syhbfg@126.com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三路98号沈阳市生态环境局法规处
邮政编码:110169
附件:评价结果.xls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