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并公布《沈阳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31日 来源:法规处
为了规范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活动,加强社会监督,根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24号)第九条之规定,我局经过认真梳理,征求公众意见,形成了《沈阳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名单》。请各单位结合工作职责,依据相关工作要求,做好2025年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
附件:沈阳市2025年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名单3.31.xlsx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3月31日
(联系人:李玉娇 联系电话:24857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