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法开展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2月28日 来源:法规处
根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工作安排,现将无法开展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的企业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吉林李柯油页岩有限公司,该单位2024年全年未生产,因主要负责人员被公安机关控制,且企业停产,场地租赁期限已于2024年6月到期,现场无人留守,通过多种渠道均无法联系到相关负责人员,无法开展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
2.辽宁中意厨房设备有限公司,企业排污许可证已注销,经现场核实,企业现已停产,无人留守,通过多种渠道均无法联系到相关负责人员,无法开展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
3.沈阳亿丰热力供暖有限责任公司望花锅炉房,2023年供暖季由政府托管。2024年供暖季,该锅炉房一直未运行,且不具备生产能力,通过各种渠道均未找到该企业负责人。该企业排污许可证已于2024年10月17日注销,目前无法开展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
4.辽宁中启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该公司2024年已停止生产经营活动,目前厂房设备已拆除,企业人员无法联系,无法开展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
5.沈阳尚亿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处于长期停产状态、现场检查长期无人,无法联系相关负责人,无法开展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
6.沈阳宏冶能源有限公司,长期停产,已注销营业执照,无法开展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
7.新民市张家屯镇宝鑫酸菜加工厂,经现场核实,企业现已停产,通过多种渠道均无法联系到相关负责人员,无法开展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
8.沈阳市道发渍菜厂,经现场核实,企业现已停产,通过多种渠道均无法联系到相关负责人员,无法开展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