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2025版”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实施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20日   来源:沈阳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

日前,沈阳市发布《沈阳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5年版)》,划定4大类声环境功能区。其中,1类声环境功能区占比66.3%,2类声环境功能区占比19.2%,前者夜间环境噪声等效声级限值为45分贝。


声环境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划分是噪声管理及污染控制工作的基础。编制声环境功能区划将在控制噪声污染,促进声环境质量提升,保障居民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环境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同时也将为处理群众噪声污染纠纷、城市规划和项目开发建设提供基础依据。


根据划分方案,《沈阳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5年版)》在2017年沈阳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基础上进行制定,从8月14日开始正式实施。方案划定了沈阳市四环路范围内扣除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的部分,面积约为1184.75平方千米。


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总面积约786.0平方千米,占比66.3%。沈北大学城片区、北陵公园片区、文官片区、黎明广场片区、万泉公园片区、浑南新城片区、工人村片区、翟家街道片区等都被划分为这类区域。


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总面积约227.1平方千米,占比19.2%。东中街片区、满融片区、沈阳南站片区等被划分为这类区域。


3类和4类声环境功能区则分别是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和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目前沈阳市未规划及建成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因此本次区划暂不划定0类声环境功能区。1类区的环境噪声等效声级限值最低,白天为55分贝,夜间为45分贝,2类区的限制白天为60分贝,夜间为50分贝,3类区和4类区的限制分贝数更高,最高为4b类的白天70分贝和夜间60分贝,4b类区域包含铁路37条、站房和站场9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