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1-4月份空气质量达历史最优 实现“零”污染天
发布日期:2025年05月21日   来源:大气处

沈阳市1-4月份空气质量达历史最优 实现“零”污染天


1-4月,沈阳市优良天数比例86.7%,同比提升9个百分点;细颗粒物(PM2.5)累计浓度46.7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3.0%;未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天;上述三项国考指标均达到正常生产生活水平下的历史同期最优水平。尤其4月,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实现“零”污染天(优良天比例100%),是国家新监测标准实施以来的首次。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34.9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30.0%,历史同期最佳。

一是加强燃煤治理与燃煤设施运行。推动确定2025年燃煤锅炉淘汰计划10台,新增排查燃煤小锅炉36台、生物质锅炉65台,完成燃煤小锅炉整改38台,完成生物质锅炉淘汰18台。加强监督检查,开展供暖企业燃煤锅炉稳定达标排放整治行动,每天在在线联络群提示疑似超标线索,每周五统计提示本周超标情况,每月对自动监测平台燃煤供暖企业超标情况进行统计通报,实现超标数据实时跟踪督办。

二是创新科学焚烧,加强秸秆管控。管控期通过卫星、巡查、视频等手段共发现交办火点568处,对63处核实火点进行财政扣款,制定《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秸秆焚烧管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创新实施秸秆科学分时分区焚烧管控,组织开展秸秆有序焚烧清除,清除率达到80%,未出现本地秸秆焚烧引发的污染天。

三是强化烟花爆竹和祭祀焚烧监管。扩大烟花爆竹禁放区范围,针对小年、春节、初五、十五等重点时段组织开展巡查值守,降低烟花爆竹影响,除夕和初一均成功保良,春节期间未出现重污染天。针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安排专人值守,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减少敏感区域内祭祀焚烧现象。

四是强力推进移动源治理。完成《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划定机动车与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区通告》草稿编制,取消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营运资质308台(含以旧换新),淘汰注销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1761台,乘用车以旧换新补贴累计4656辆,加强高排放车辆的禁限行管理,累计执法292次,检查柴油货车4068台,问题车辆105台,处罚9000元,其中重型货车污染治理设施检查953台,整改问题车辆13台。持续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监管,总编码登记17361台,新增编码机械331台,本年累计检查机械537台,发现19台问题机械并组织整改。

五是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与污染天气应对并行。印发《沈阳市2025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方案》,动态更新涉VOCs企业清单1044家,聚焦涉及活性炭治理工艺企业,排查867家,发现260个问题,完成整改206个,54个正在整改中,完成78个VOCs治理项目,推进3个项目申请中央大气资金,减少污染排放。及时开展会商预测,提前开展污染天气应对管控, 一季度截至目前,累计发布5次污染天气特别管控指令、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2次,不断完善固化预警指挥调度、高值问题交办溯源排查等机制,有效实现轻污拉良2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