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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发布日期:2026年01月30日   来源:法规处

现将我局2025年行政执法统计情况公示如下:

一、确认行政执法主体情况

1.职权主体数量:1

2.授权主体数量:0

3.委托主体数量:1

二、行政执法人员总体情况

1.在岗在编人员数量:569(持执法证)

2.参加培训考试合格人员数量:569

三、法制审核总体情况

1.法制审核人员配备数量:41

2.具有职业法律资格(通过司法考试)人员数量:11

3.法制审核人员日常培训情况:29

4.2025年度法制审核案件数量:430

5.法制审核纠正案件数量:0

四、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编制和公开情况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已按照规定要求编制并公布《沈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五、涉企检查备案情况

2025年共开展涉企执法检查5608家次,其中,“双随机 一公开”执法检查企业3095家次,所有执法检查情况均按照《沈阳市行政检查实施办法》要求报送市司法局备案。

六、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情况

2025年,全年组织各类执法和法制培训29次,累计开展培训173.5学时,全市参加培训人数累计9206人次。培训内容涵盖执法案卷点评、《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及行刑衔接解读、“一题一宣讲”案例分享、案卷评查规范、“四项清单”解读等;聚焦大气污染管控、VOCs 治理等专业领域,开展设备操作、案例解析等培训;还包括涉企执法规范、处罚系统签批流程培训及多项上级组织的专题培训,全面强化执法人员专业能力与法治素养,保障执法规范高效,推动生态保护与企业发展良性互动。

我局积极组织参加2025年度执法人员培训和资格考试,共有218人分四批参加培训,在实际参加考试的216人中,有199人通过考试。

七、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建设情况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及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等工作要求,我局在《辽宁省生态环境厅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办法(试行)》的基础上细化并制定印发了《沈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意见(2023版)》,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细化量化裁量标准,完成行政裁量权报备,并按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程序按时备案。

八、行政执法决定公开情况

1.行政执法决定总数:行政许可1462,行政处罚430

2.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公示公开数据:行政许可1454(8件涉密未公开),行政处罚430

九、重大行政处罚备案总体情况

1.2025年总体备案数量:430(已按生态环境部规定向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备案)

2.涉企重大处罚数量:147(含个体工商户)

3.提出备案建议数量:无。

十、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情况

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与行政执法人员配备比例为100%。市队及各大队均设置了专用的固定问询室,问询室内的记录设备由各单位自行配备。

十一、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

一是我局严格遵守法律规范和上级要求,下发了《沈阳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执法稽查工作计划》,对全市15个生态环境分局开展了全覆盖稽查,印发《生态环境系统执法稽查工作通报》共9期,通过线上和线下稽查共发现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共179个,现问题已全部规范解决;拓展行政执法监督方式,深化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五员”机制,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省级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工作制度》有关要求,聘任103名监督员高质量参与执法全过程社会监督,包括现场执法、信访处理、陈述申辩听证及非现场监管等,监督员履职率达89.3%,特别是邀请监督员参审不予处罚和重大处罚案件集体讨论88次,助力提升案审质量,同时,监督员还通过参加业务座谈培训及党建联席会议等其他形式活动,主动提出监督意见建议,反馈满意率达到100%,监督员履职工作案例累计在各级媒体平台宣传报道30余次。二是发挥沈阳市生态环境局法制委员会作用,严格落实《沈阳市生态环境局法制委员会工作规定》,整合法制审核力量,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协作机制,加强法制审核工作,提高行政执法办案质量。持续开展案卷评查,健全“审评一体”工作模式,确保案卷质量全面提升;持续推进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实行办案生态环境分局、市生态环境局法制机构、市局领导班子“三级”审查制度,2025年共召开17次案件审议讨论会议,审核案件289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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