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大东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4年8月26日作出沈阳正大畜牧有限公司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备案公示
发布日期:2024年08月26日   来源:大东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2024年8月26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备案。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6日-2024年8月30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无异议,视为完成备案。

联系电话: 024-88219887

联系地址: 沈阳市大东区观泉路102-6号 大东区政务服务中心三层综合窗口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备案公

序号

后评价文件名称

建设单位

备案时间

1

沈阳正大畜牧有限公司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

沈阳正大畜牧有限公司

2024826

沈阳正大畜牧有限公司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