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1月26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沈阳销售分公司增设甲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即来即办”审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26日 来源:沈阳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11月26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即来即办”项目)。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及建设单位的承诺申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6日-2025年12月8日(1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如发现建设单位存在违法或失信行为的,可以向我局提出异议。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24-83963683 83962627(传真)
联系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60号市行政审批局D4-13综合受理窗口(110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1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沈阳销售分公司增设甲醇项目 | 辽宁省沈阳市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沈阳销售分公司 | 辽宁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评“即来即办”审批告知承诺书详见
http://open.sypgzx.com/web/project-reporttable-detail?pid=19928432133623029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