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1月24日作出的沈阳华健建设有限公司法库县建筑弃土消纳场等4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24日   来源:沈阳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1月24日我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1月24日-11月30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024-83963683 83962627(传真)

联系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260号沈阳市行政审批局D4-13综合受理窗口110000)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告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沈阳华健建设有限公司法库县建筑弃土消纳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沈环审字202583

2025年11月24日

2

关于新民市梁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固化飞灰填埋区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沈环审字202584

2025年11月24日

3

关于辽宁永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家电拆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沈环审字202585

2025年11月24日

4

关于米其林沈阳轮胎有限公司X射线探伤在线检测系统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沈环审字202586

2025年11月24日

关于沈阳华健建设有限公司法库县建筑弃土消纳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关于新民市梁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固化飞灰填埋区一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pdf

关于辽宁永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家电拆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关于米其林沈阳轮胎有限公司 X 射线探伤在线检测系统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