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5年11月2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8日-2025年12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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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沈阳桃仙机场南航基地新建配餐厂房项目 |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桃仙镇宁路村(02511地块) |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盛京息壤(辽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为新建项目,占地面积为224.8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3台1t/h燃气蒸汽锅炉,2台1.4MW燃气热水锅炉及其配套工程,为配餐厂房提供蒸汽及热源。
| 同意 | 无 | 1.废气:项目建成后运营期废气主要为3台蒸汽锅炉及2台热水锅炉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3台蒸汽锅炉产生的烟气通过低氮燃烧技术处理后,经1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2台热水锅炉产生烟气通过低氮燃烧技术处理后,经1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锅炉废水、软化水制备废水及生活污水。产生的锅炉废水、软化水制备废水絮凝沉淀处理后,排入沈阳桃仙机场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后经市政排水管道排入沈阳桃仙机场污水处理厂。 3.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锅炉、水泵等机械设备,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再经建筑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衰减。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机油、沾染废物、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包装材料、废水处理污泥。废机油、沾染废物为危险废物,经相应容器收集后,分类分区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废包装材料收集暂存后由外售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废水处理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理。 5.地下水:项目将危险废物贮存点所在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沉淀池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其他区域划分为简单防渗区,并按照相关标准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