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年01月19日   来源: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现发布《沈阳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方面内容。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http://sthjj.shenyang.gov.cn/)可查阅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沈阳市生态环境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较好地实现了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不断提升信息和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1年,沈阳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快速响应、协同联动,及时准确传递我市生态环境领域权威声音,解疑释惑、回应关切、提振信心,全方位、多渠道开展政务信息发布工作。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789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3302条,通过政务新媒体公开8162条,通过线下方式公开信息325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切实转变观念,强化服务理念,把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服务人民群众、支持市场主体的重要方式,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按照《沈阳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答复文书格式及规范开展工作,确保受理渠道管理规范、受理渠道齐全。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给予答复,增强答复内容的规范性、针对性,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规范编写、发布《沈阳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生态环境局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明确了公开内容、公开事项、责任部门、发布载体、网站链接等。全面、及时公开执法事项清单、执法结果等,将全部行政许可事项纳入沈阳市政务服务网,全面优化办事流程,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深入推进应急预案公开。推进文件、会议公开到位,对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决策事项,通过草案意见征集广泛听取意见。对照基本目录制定沈阳市生态环境领域标准化规范格式,门户网站设立“生态环境领域”栏目,做好相关信息公开工作。

(四)平台建设方面

利用“沈阳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集中、统一发布各类政务信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有关工作规范及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科学调整门户网站公开栏目,及时更新信息,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推进门户网站升级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进一步增强安全性和综合治理能力。精简新媒体发布平台,仅保留“沈阳生态环境”新浪微博、微信公众号和今日头条号。围绕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重要活动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媒体采访等多种形式,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局党组带领下,由局办公室牵头,全系统广泛参与,整体工作统筹兼顾。主要领导多次听取工作汇报,主管领导亲自部署工作任务,加强了组织保障。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体系,逐条对照全市工作要点开展工作,定期对门户网站各栏目进行专项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3

2

规范性文件

6

10

2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1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46

行政强制

2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2

2

0

1

0

0

2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1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1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0

0

0

0

0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1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7

0

0

0

0

0

7

(七)总计

21

2

0

1

0

0

2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工作力量不足,沈阳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统筹,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法规处配合,全局各单位参与,虽然参与面广,但长期以来缺乏政务公开专业人才,造成门户网站栏目更新不及时、内容不丰富、审核不细致等问题。为此,我局将进一步探索利用市场化运作方式,引进有新闻发布资质的主流网站运营商协助开展网站运营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事项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