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分析技术指南(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16日   来源:行政审批处(环境影响评价处)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决策部署,促进沈阳市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环评制度源头防控作用,规范和指导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碳排放分析工作,制定《沈阳市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分析技术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

一、起草的背景及依据

我局于2021年第8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以下简称《通知》),并已正式印发实施。《通知》要求制定《指南》并另行发布实施。为此,结合我市实际,借鉴浙江、海南、重庆等省、市关于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要求,我局起草了本《指南》。

《指南》先后征求了各分局、机关相关处室、执法队、环科院及相关专家意见,并通过市局官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均达成一致意见。《指南》已通过法规处组织的合法性审查。

二、《指南》主要内容

《指南》共包括四个方面重点内容。

(一)明确了适用范围及条件《指南》适用于沈阳市范围内火电(含热力)、建材、钢铁、有色金属冶炼、石化、化工、化纤、医药、环境治理、造纸、印染等重点行业的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分析工作。《指南》要求建设项目应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符合《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沈政发202110号)以及《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2021年版)》要求。同时,要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要求。

(二)明确了碳排放核算范围。《指南》以建设项目为核算边界,参照《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核算,包括项目生产运行阶段的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净购入电力热力产生的碳排放;改扩建及异地搬迁建设项目,还应针对拟建项目、项目实施前后分别进行核算。各行业优先参照对应的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标准。

(三)明确了碳排放环境影响分析工作程序主要内容包括法律法规和政策符合性分析、碳排放识别与分析、碳排放现状调查与分析、碳排放量预测与分析、减污降碳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碳排放管理与监测计划、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四)明确了碳排放环境影响分析编制主要内容。一是提出法律法规和政策符合性分析要求;二是提出碳排放源识别与分析;三是开展碳排放现状调查与分析;四是开展碳排放预测与分析;五是开展减污降碳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六是提出碳排放管理与监测计划;七是给出碳排放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三、《指南》特点

   一是首次明确了沈阳市内的建设项目进行碳排放环境影响分析的行业范围。

   二是在国家碳核查方法基础上,结合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要求,提出了在环境影响评价中进行项目碳排放分析的要求及分析方法。

三是根据国家、省碳排放政策现状,提出了动态更新《指南》的要求,使本指南能够科学、准确的对沈阳市建设项目的碳排放环境影响分析进行指导


文件链接:关于印发《沈阳市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分析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