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生态环境局 涉嫌环境犯罪案件移送书 沈环于移刑〔2023〕5号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07日   来源:于洪生态环境分局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

涉嫌环境犯罪案件移送书

沈环于移刑〔2023〕5号

案  由

涉嫌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共同犯罪案

企业名称或其他经营者

沈阳同发达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者社会信用代码)

91210114MA0UB4HJ9D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马三家子大房身村

邮政编码

110145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王晓波

有效证件及号码


联系电话


企业主要负责人

王建启(股东)

有效证件及号码


联系电话


调查人员

李晓军、逄守杰、孙潇、马鸿岳

承办部门

于洪执法大队

简要案情

2023年8月24日,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于洪执法大队根据沈阳市公安局于洪分局提供线索,对沈阳同发达保温材料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无负责人只有工人王某某,现场共三条生产线,两条在用,一条废弃。主要工艺为白料和黑料混合,白料为:聚醚,黑料为:异氰酸酯。用高压将聚醚和异氰酸酯混合发泡生成聚氨酯保温材料,注入保温皮和铁管之间生成产品。现场异氰酸酯空铁皮桶83个。该厂无危险废物储存间,空铁皮桶全部存放地点为厂区南侧墙体下,无防渗、防晒、防溶淋措施。执法人员进行现场称重,异氰酸酯空铁皮桶重量为17.6公斤,标称铁皮桶重量为16.74公斤,差额0.66公斤为异氰酸酯残留物。经了解沈阳同发达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大约2019年1月份租用于洪区马三家大房身村场地,2019年5、6月份正式投入生产。厂区面积约为7000平方米,聚醚和异氰酸酯每年大约各用15吨,共约30吨。未办理环评审批及竣工验收手续,半个月之前生产,目前处于停产状态。目前为止沈阳同发达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卖出聚醚和异氰酸酯空铁皮桶一共约700个。异氰酸酯空铁皮桶311个(5.2吨),聚醚389个空铁皮桶(6.2吨)。每个异氰酸酯空铁皮桶标称重16.74公斤。出售之前未对异氰酸酯铁皮桶内残留物进行过处置并且出售给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杜某某、孔某某(另案处理)进行非法处置。

执法人员委托第三方检测中心对该厂内异氰酸酯铁桶中不明废物样品进行鉴别,鉴别报告显示该厂内异氰酸酯铁桶中不明废物样品中检出了二苯基甲烷-4,4-二异氰酸酯,不明废物成分与危险化学品标签所示信息一致,且 2 个样品的二苯基甲烷-4,4-二异氰酸酯测定结果超过规定的限值,累计毒性计算结果大于1,超标份样数超过允许超标份样数。因此,该厂内异氰酸酯铁桶不明废物属于危险废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规定,废物代码(900-999-49),危险特性为特性(T/C/I/R)。该厂存在涉嫌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共同犯罪的环境违法行为。以上事实沈阳同发达保温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晓波、股东王建启确认无异议。

移送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7号第八条和《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补充规定》第二条的规定。

移送建议

该企业涉嫌污染环境罪,建议移送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