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生态环境局 涉嫌环境犯罪案件移送书 沈环经开移刑〔2022〕2号
发布日期:2022年07月27日 来源: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
涉嫌环境犯罪案件移送书
案 由 | 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 ||||
企业名称或其他经营者 | 山东龙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组织机构代码(或者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1063216965474 | ||
地 址 |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汾河路156号 | 邮政编码 | 257000 |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刘昊骋 | 有效证件及号码 | 联系电话 | ||
企业主要 负责人 | 梁富利 | 有效证件及号码 | 联系电话 | ||
调查人员 | 周健、孟庆光 | 承办部门 | 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 | ||
简要案情 | 2022年6月10日,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针对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水污染源在线站房进行检查。通过现场勘察,调查询问,调阅运维人员使用的电脑、软件记录的数据,结合水污染在线站房监控录像,发现山东龙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存在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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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的规定。 | ||||
移送建议 | 当事人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建议移送公安处理。 | ||||
移送部门人员签名: (执法证号 ) 年 月 日 (移送机关盖章)
公安机关签收人签名: (警官证号 )
年 月 日 (受理机关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