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王绍武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年06月10日 来源: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
各生态环境分局、机关各处室、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局党组研究决定:
王绍武,任沈阳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应急处(安全生产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土壤生态环境处副处长职务;
邢登华,任沈阳市生态环境局法规处(宣传教育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常 福,任沈阳市皇姑生态环境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中共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