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葛国若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年06月10日 来源: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
各生态环境分局、机关各处室、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局党组研究决定:
葛国若,任沈阳市法库生态环境分局(法库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党组成员、副局长(副队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姚 亮,任沈阳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环境宣传教育服务部部长(正处级),试用期一年;
仇宝泉,任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辽中执法大队大队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中共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