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赵宏德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年02月18日   来源: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

各生态环境分局、机关处室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根据工作需要,市局党组研究决定

免去赵宏德同志沈阳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杨晓伦同志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大东执法大队大队长(副处级)职务

 

 

中共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2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