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杨凤江等同志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07月28日   来源: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

各生态环境分局、机关各处室、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局党组研究决定:

杨凤江,任沈阳市新民生态环境分局(新民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党组书记、局长(队长)(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张秋军,任沈阳市新民生态环境分局(新民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党组成员、副局长(副队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胡小明,任沈阳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正处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沈阳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环境污染防治服务部副部长(副处级职务

杨英波,任沈阳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辽中分中心主任(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王  新,任沈阳市法库生态环境分局(法库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党组成员、副队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中共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