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严辉等同志任(挂)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0日 来源: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
各生态环境分局、机关各处室、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局党组研究决定:
严 辉,任沈阳市康平生态环境分局(康平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党组成员、副队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宫 波,挂职沈阳市康平生态环境分局(康平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党组成员、副局长(副队长)(挂职锻炼一年,时间从2021年10月至2022年10月)。
中共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