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确保公共安全的提案(第506号)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02日   来源:局办公室

关于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确保公共安全的提案(第506号)的答复

柳青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确保公共安全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提出的提案为维护我市生态环境安全,保护人民身体健康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对此,我们高度重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了专题研究,将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各级政府相关部门不断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力度,提高利用处置能力,大力提升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目前可通过辽宁省固体废物智能监管信息平台进行全过程监管,实现了危险废物产生情况在线申报、管理计划在线备案、转移联单在线运行、利用处置情况在线报告全过程在线监控。同时,强化多部门联动,全力打击非法倾倒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有效保护全市生态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沈阳市年产生危险废物约20万吨,医疗废物约1万吨,全部交由具备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利用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利用处置,全市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一直保持100%。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根据您提出的4条建议,下一步我们将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压实产废单位主体责任。

一是强化法规宣传与培训。我们将加大对企业的法规宣传力度,通过培训、研讨会等形式,提高企业对危险废物管理法规的认识,增强其守法意识。二是明确责任与要求。进一步明确企业在危险废物管理中的主体责任,要求企业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制定并执行危险废物处置计划,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三是加强公众监督。鼓励公众参与对企业危险废物管理的监督,建立举报渠道,对举报核实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二)提升利用处置单位规范化管理

一是加强规范化环境管理考核。将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利用处置单位列为重点监管单位,政府相关部门定期对其开展现场帮扶,帮助企业规范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处置流程,强化库房秩序、台账信息管理,提升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二是提高人员素质与专业水平。要求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确保操作规范、安全。三是强化信息化管理:建立危险废物处置单位信息化管理平台,实时监控处置过程,实现信息共享,提高管理效率和透明度。

(三)加大环境监管与执法力度

 一是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力度。建立严格的执法机制,增加执法检查的频次和力度,加强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惩罚,维护法律的权威性。二是提升管理部门人员素质。提高各级环境监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通过培训和学习,不断提升其监管水平。三是加强公众参与。提高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鼓励公众参与监管,对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和曝光,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

(四)加强科技信息支撑

推动全市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可追溯信息化监管升级改造,通过危险废物智能称重、二维码电子标签、电子台账、电子联单、转移轨迹实时上传、视频监控、手持终端等智能化物联网监管手段,实现实时、动态、预警的全过程可追溯信息化非现场监管,确保全市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保持100%。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承办处室:工业环境保护处

人:张卓群

联系电话:13332405336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4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