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一季度工作情况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16日   来源:局办公室


一、大气污染防治情况

年初以来,我局根据整体大气形势和本地污染特征,制发并组织实施《2024年沈阳市蓝天保卫战专项方案》,聚焦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核心任务,明确十项重点任务,细化50条具体举措。一是强化协同管控。聚焦村屯低矮面源、燃煤锅炉、秸秆焚烧及特殊时段烟花爆竹、祭祀焚烧等主要问题,组织全市各地区、各相关部门实施各类污染源协同管控,强化秸秆禁烧巡查管控,推进落实村屯低矮面源“一村一策”治理。二是强化燃煤污染治理。开展大型燃煤供暖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政策宣传,推动1922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分类施治;组织开展10个高值区域专项排查整治,完善149个重点村屯清单,协调推动市发改委及各地区开展“煤改洁”工作。三是全力应对污染天气。实施“一区一策”“分类提示”精准应对,累计启动4次大气污染防治特别管控,有效实现削峰降值、轻污拉良17天。四是完善会商研判机制。建立省、市两级的跨部门(气象+环保)联合会商群,进一步完善资源、信息共享机制;会同市气象局对春节期间的气象情况进行复盘,开展污染过程分析,提升精准治理成效。截至320日,我市优良天数达到63天,优良比率78.8%PM2.5平均浓度56微克/立方米。

二、水污染防治情况

围绕全年国省考断面水质达标主线,制发《沈阳市2024年水环境治理提升工作方案》,聚焦难点、堵点问题,提出针对性举措,实施系统治理。一是强化重点河流断面达标攻坚。推动落实巨流河大桥、团结水库、公主屯、东羊角等重点断面达标攻坚治理管控措施,以涉农地区为重点开展河道沟渠堆积污物清理,消除随桃花水入河对水质产生的影响;在主流媒体曝光典型水生态环境问题20个,定期通报整改进展,跟踪推动问题解决。二是积极推动项目建设。积极推动北沙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等重点项目谋划和论证工作,加快推进道义北、新民第二污水处理厂等重点项目建设,动态调整全市水污染防治项目储备清单,择优选取符合上级支持方向的项目申请进入项目库。三是加强水环境管理。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持续开展冬季重点水环境问题专项整治,累计巡查整改水环境问题134处,清理河道垃圾粪污2635吨。截至2月底,全市20个国省考断面全部达到V类及以上水质,其中10个达到优良水平,国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53.3%

三、土壤污染防治情况

坚持预防为主、强化监管、防控风险原则,确保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一是加强土壤污染源头管控。加强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联动监管,严禁违规地块进入用地程序,会同自然资源局完成5个地块的技术评审;有序推进沈北新区、经开区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项目;持续推进隐患排查问题帮扶整改,部和省级检查4家企业发现的22个问题均已按计划完成整改。二是强化地下水污染防治。有序推进沈阳市化工园区地下水详查及污染溯源工程,完成园区22家重点关注企业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等工作,项目技术方案已通过专家评审。三是积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印发《沈阳市2024无废城市建设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完善无废细胞创建标准,新增无废汽车4S”“无废加油站”“无废快递点3无废细胞。截至目前,我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均保持100%

四、督察整改工作情况

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强化落实督察整改“四单”推进举措,推动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提质增效。一是推进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系统梳理并结合上级部门指出的问题,制定印发了《辽宁省通报沈阳市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措施清单》,建立了月调度月报告制度和分级分类督办制度,一般性生态环境问题实行点对点督办,重点生态环境问题实行挂牌督办。二是开展整改任务全面排查复核。采取现场核查、调阅资料等方式,对我市自2017年以来的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124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排查复核,目前已完成整改119项,剩余5项整改任务已达到整改时序。经开区典型案例、污泥无害化处置、垃圾渗滤液处置等3项中央督察整改任务已启动验收销号程序。三是实施大排查大整治。开展全市第二轮生态环境领域问题大排查大整治,累计排查问题251个,已完成整治234个,剩余17个问题正加快推进整改。截至目前,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我市的21项任务已完成整改18项,剩余3项均按序时进度推进,交办的1064件群众信访案件全部按期办结;第二轮省督察反馈我市的44项任务已完成整改42项,剩余2项正在按序时进度推进,交办的322件群众信访案件全部按期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