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一季度工作完成情况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06日   来源:局办公室

一、组织各成员单位推进建设“无废城市”

以沈阳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了《沈阳市“无废城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已起草完成《沈阳市“无废细胞”建设方案》,正在履行发文程序。

二、推进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构建

按照《沈阳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建设实施方案》,鼓励再生资源回收龙头企业、再生资源协会等通过自建、兼并或加盟等方式,发展单体或连锁经营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目前,规范回收站点数量达到1526个。2月17日,以沈阳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沈阳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要求各部门结合实际和工作职责,认真贯彻落实。按照国家和省最新要求,调度各有关单位2022年以来的工作情况,要求上报工作进展、建设工作统计表、2023年工作计划表,并汇总材料形成工作总结及2023年度工作清单,明确目标,量化指标,提出具体措施。

三、制定并发布沈阳市一季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组织落实相关工作

已制定并发布沈阳市一季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组织各单位开展燃煤、扬尘、低矮面源整治工作。累计启动7次大气污染防治特别管控指令,精准管控秸秆焚烧、扬尘治理等工作,27个特别管控日,轻污拉良16天,管控效果良好。

四、加强调度,推进加油站、涉VOC企业治理工作

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夏病冬治”工作。建立853家各类涉VOCs企业清单,完成400余家加油站联网。

五、推进燃煤小锅炉清仓见底,并开展整治工作

实施周调度,组织开展小锅炉排查,建立全市小锅炉清单,组织开展小锅炉整治工作,已完成220台锅炉整治。

六、组织相关部门和地区落实碧水行动实施方案,加强达标管控,组织开展预警监测,严防春季“桃花水”污染

印发《沈阳市碧水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23年—2025年)》,制定《沈阳市2023年水环境质量提升实施方案》和“一河一策”重点任务清单。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专项督导检查,切实解决河道管理范围内倾倒垃圾、渣土、砂石、动物尸体、粪污等问题。以市政府名义印发《沈阳市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全市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回头看”。加强河流水质管控,组织第三方交办175处水污染问题,已完成整改160处。加强超标断面预警监测,向相关区县下发12次预警函。

七、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确保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

一季度各区县政府对拟征收、收回、收购、出让、划拨的重点用地在用途变更前严格履行职责,组织土壤调查等活动,确保用地安全。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做好联动,不符合土壤环境质量的地块未进入用地程序,确保了一季度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八、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工作

3月23日,《沈阳市2023年度危险废物规范管理评估实施方案》通过党组会审议,并印发给各生态环境分局和市执法队,各单位依据方案要求启动年度工作。完成1-3月份医疗废物处置总体情况编制。

九、推进沈阳再生资源产业园危险废物资源化项目建设

完成沈阳再生资源产业园危险废物资源化项目复工计划编制。一季度,我市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