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一季度工作完成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1年03月29日   来源:综合处(改革办公室)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一季度工作完成情况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按照《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表》分工,我局共承担8项工作任务,截至目前,8项工作任务均正常推进。

任务1:第134项,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包括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共6项具体工作,截至目前,市农业农村局完成了化肥使用量零增长项目实施方案制定,项目采购于3月16日完成;玉米螟防治项目实施方案3月底前完成,已完成项目采购前期工作,计划3月31日开标。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采购前期工作,计划3月30日开标,3月底完成项目实施方案。转发了《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切实加强废旧农膜回收工作的通知》,督导相关区县开展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工作。组织县区完成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计划摸底并上报建设计划。市生态环境局制发了《关于持续开展畜禽养殖禁养区常态化检查工作的通知》,推动相关区县开展禁养区排查工作。组织起草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案,目前已完成对区县政府第一轮征求意见,治理方案正在调整完善。

任务2:第184项,启动卧龙湖综合整治。会同市水务局、康平县政府等单位,深入研究卧龙湖存在问题和整治对策,完成起草《2021年卧龙湖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报市政府,审定后印发实施。

任务3:第186项,推进建成区4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拆除工作。市房产局组织对40蒸吨以下民用燃煤锅炉点位分布情况进行摸底排查,结合我市拆除并网实际,对40蒸吨以下民用燃煤锅炉拆除费用进行测算,并报市政府。

任务4:第188项,整治227家涉VOCs排放企业,强化秸秆焚烧治理,空气优良天数、PM2.5浓度同比改善(包括制定绿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和编制“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印发了《沈阳市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工作攻坚阶段方案》,完成224家企业“一厂一策”VOCS深度治理方案编制并组织实施治理,对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和沈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3家重点涉VOC企业进行了约谈。开展秸秆禁烧专项行动,年初以来,查证火点82处,问责99人,累计财政扣款2600万;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对相关区县(市)秸秆利用工作开展情况及有关数据进行全面排查、核验,做好秸秆利用收尾工作。截至324日,我市优良天数为59天,同比增加4天,占比71.1%PM2.5平均浓度为6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7%。完成《沈阳市绿色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13年)》初稿编制和征求意见工作,已报市政府审核。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意见建议;与国家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对接,完善规划内容。

任务5:第191项,确保省考以上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包括开展“堵污口、治污泥、清垃圾、净水质”专项治理行动)。1-2月份,13个完成监测的断面中,7个断面达到Ⅲ类以上优良水质水平,同比增加5个,劣Ⅴ类水质断面同比减少3个,水质持续向好。组织编制《“堵污口、治污泥、清垃圾、净水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已上报市政府,审定后印发实施。

任务6:第192项,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 90%。制发了《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优先管控名录》;组织70家重点监管单位与属地政府签订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会同自然资源局研讨污染地块安全利用工作,目前,正计划联合发布《关于建立污染地块联动监管和安全利用月报制度的通知》,加强联合监管。

任务7:第194项,提升危废监管处置能力。督促沈阳绿环固体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沈阳瀚洋环保实业有限公司、沈阳恒泰化工有限公司做好开工建设前期准备工作,目前,三个项目责任单位都已做好资金、人员、机具设备等的筹备准备,近期将陆续组织施工单位进场施工。

任务8:第198项,启动“碳达峰”行动,推动碳排放交易平台上线运行。组建了碳达峰行动方案编写团队,收集相关数据资料,编写完善碳达峰工作方案编制大纲体系。完成了《沈阳市碳排放权管理办法(草案)》及相关配套制度文件的编制,完成立法材料准备,并报市司法局审查。完成了2015-2017年碳核查工作,目前正开展2018-2019年全市500家重点控排企业碳核查工作,完善重点控排企业配额清缴依据。

    二、推进《政府工作报告》工作举措

    (一)高度重视,系统研判。为确保市《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工作任务落实、落地、落细,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对报告和任务分工进行系统研判,将涉及我局的8项任务进行工作再分解、责任再分工,明确了具体工作目标、主要工作措施、完成时限和具体责任处室,形成了包括5大方面,12项主要任务,23项具体工作的《沈阳市生态环境局落实市〈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

    (二)强化组织,统筹推进。将贯彻执行《政府工作报告》作为年度工作开展的刚性遵循。局内,对标报告目标要求,对接年度工作筹划,研究制定了《沈阳市生态环境局2021工作要点》,并以专项小组办公室名义制发了2021年沈阳市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实施方案》《2021年沈阳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等多个专项方案,制定了大气、水等污染防治工作考核实施办法、细则,严密组织推进工作任务落实。局外,积极会同市农业农村局、水务局、自然资源局、房产局等相关市直部门和区县政府,协调落实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卧龙湖综合整治、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燃煤锅炉拆除等任务细化分解、明确具体工作责任,并建立了定期沟通联络、强化联合调度的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工作任务开展。

    (三)多措并举,狠抓落实。加紧规划、方案编制完善,围绕“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绿色发展以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编制,我局成立编制工作专班,由局长带队赴郑州、南京等地深入调研,对标先进城市学习经验做法;与生态环境部规划院、省厅相关部门加强信息共享,确保规划、方案编制的科学、可行和高效;聘请国内知名生态专家和污染治理专家团队,共同开展卧龙湖水质改善技术方案的编制和论证。加强企业帮扶,开展VOCS涉排企业培训,现场帮扶140余家企业;在沈化公司召开现场会议,组织70家重点监管单位与属地政府签订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开展治污行动,启动了10次大气污染攻坚特别行动指令,持续加大秸秆禁烧力度,开展重点地区、重点时段强化执法,24小时严防死守;利用在线视频监控设备实时监测工地等重点扬尘点位,推送问题891件,完成整改879件,严控扬尘污染;开展低矮面源重污染区域走航监测80次,及时通报问题,跟踪整改落实。每半月对全市35条主要河流53个市考断面进行预警监测,对各区、县(市)水环境质量进行排名,督促区县查找问题及时整改,累计交办整改各类水污染问题704处、解决污水直排量约1.3万吨/天。制发了《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优先管控名录》;会同自然资源局开展污染地块安全利用情况现场检查。

    三、存在问题

    目前,我局牵头8项任务均按序时进度正常推进,无存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