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前三季度工作完成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5日   来源:办公室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前三季度市政府

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报告

一、本部门牵头的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按照2021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工,我局共牵头承担8项工作任务,截至9月底,8项工作任务中,其中1项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已完成,其他具体工作正常推进,7项任务正常推进。

(一)已完成工作任务。

第134项。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相关区县完成建设5个重点规模养殖场并投产。强化服务机制,保障项目有效推进,对康平县新希望集团1个、牧原集团3个、新民新希望集团1个,共计5个重点生猪规模养殖场项目建设情况按月进行调度,组织县区对接企业,做好跟踪指导与服务,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困难,5个项目均于今年8月底建设完毕。

(二)正在推进工作任务

任务1:第132项。污水治理工作。

以沈阳市污染防治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沈阳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推进沈阳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2021年计划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101个行政村。目前,已有38行政村完成生活污水治理,19个行政村已开始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其余行政村正在开展前期工作。

任务2:第134项。共4项具体工作。

1.化肥使用量保持零增长。农药方面: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利用赤眼蜂防治玉米螟192万亩。已完成化肥使用量零增长项目实施方案制定,项目采购已于3月16日完成。防治玉米螟已经完成项目采购前期工作,3月31日开标,并完成项目实施方案。已于6月15日投放第一批赤眼蜂,6月25日已经完成赤眼蜂的全部投放工作。正在整理相关数据,完善项目档案。化肥方面:化肥使用量零增长项目实施方案制定,项目采购已于3月16日完成。目前150个土壤样品已经完成化验工作,其他工作正常推进中。

2.完成未实施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安全利用率达到96%(市农业农村局)。已经完成项目采购前期工作,3月30日开标,3月底完成项目实施方案。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集中推进区(1500亩)和中轻度污染调控区(450亩)的工作已完成。受污染耕地农产品检测工作已经完成,下步将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核算及台账。

3.废弃农膜回收利用。转发了《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切实加强废旧农膜回收工作的通知》。下发了《沈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入田监测已覆地膜厚度工作的通知》、《沈阳市2021年度农膜使用和废弃农膜回收情况的通知》,开展全市业务培训1次。在新民开展花生覆膜播种与残膜回收机械化技术试验示范200亩,共投入15万元。下一步将做好可降解地膜的示范与推广工作。并做好农膜回收台账。

4.开展禁养区内新建畜禽养殖企业排查整治(市生态环境局)。半年节点任务:完成第一、第二季度畜禽养殖禁养区排查,对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目前完成情况:强化畜禽养殖环境监管。年初,印发了《关于持续开展畜禽养殖禁养区常态化检查工作的通知》,组织相关区、县(市)开展禁养区常态化检查巡查,每季度报送排查整治工作报告。各相关地区已报送了第一、第二季度禁养区排查工作报告。经统计,全市禁养区内暂未发现新建规模化养殖场(户)。现正组织相关地区完成第三季度排查整治工作。上半年,我局启动了《沈阳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会同环科院人员先后赴辽中、法库、康平等地进行调研,多次与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交换意见,现已完成初稿编制,并已完成第一轮意见征求。同时,我局农业环境保护处会同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制定了《2021年畜禽养殖执法工作计划》,组织各涉农地区严格按要求检查执法。截至目前,实施行政处罚12家,处罚金额82.8844万元。

任务3:第143项。具体工作为开展禁养区内新建畜禽养殖企业常态化排查整治,推进存在问题整改。

全市20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中,法库县新建6处无动力型污水处理设施,已挂网招标,正在履行招标程序。辽中区3处项目正在履行招标程序,3处正在开展前期工作。苏家屯区新建8处无动力型设施正在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任务4:第186项。具体工作为推进建成区40蒸吨以下(不含40蒸吨)民用燃煤供热锅炉淘汰工作。

我局积极协调推进建成区4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或并网工作。我市40吨以下的燃煤锅炉淘汰任务为14台,其中包括10台燃煤供暖锅炉(市房产局负责)、4台燃煤工业锅炉(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截至目前,已经完成淘汰9台,其中包括6台燃煤供暖锅炉,3台燃煤工作锅炉。其他4台燃煤供暖锅炉预计10月底前完成淘汰,1台工业锅炉预计11月底前完成淘汰。

任务5:第188项。共5项具体工作。

1.推进227家涉VOCs排放企业治理。我局组织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工作,印发了《沈阳市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工作攻坚阶段方案》,对本辖区六大领域25个工业行业,4个通用工序(涂料、油墨、胶粘剂及清洗剂使用)重点涉VOCs企业进行了排查,建立了VOCs企业管理台账,现清单已动态更新为351家,全力推进企业深度治理。截至目前,组织技术专家对144家企业进行了现场帮扶,349家企业完成了“一厂一策”治理工作。对未完成治理的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2家重点涉VOC企业进行了约谈,要求2家企业12月底前完成治理。

2.强化秸秆焚烧治理。加大对各涉农地区秸秆焚烧巡查管控工作力度,组成6个巡察组,对各涉农地区开展秸秆焚烧巡查、夜查,并派出9名一级调研员分赴各乡镇,开展秸秆禁烧督导工作。年初以来,我市查证秸秆焚烧火点116处,问责149人,累计财政扣款5800万。苏家屯区秸秆焚烧视频监控系统及网格化管理体系试点已完成建设,现已投入使用。目前正在制定《2021-2022年度沈阳市秸秆焚烧管控工作方案》。

3.全面消除秸秆焚烧隐患。年初以来,组织对区县(市)上报的秸秆利用工作开展情况及有关数据进行全面排查、核验,完成秸秆利用收尾工作。已印发《沈阳市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目前正在建立《沈阳市涉农区域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清单》及《沈阳市涉农区域黑土地保护工程清单》。

4.组织开展涉VOCs企业深度治理达标执法专项行动。检查涉VOCs企业深度治理完成情况,督促企业稳定达标排放。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两次大规模专项执法行动,对重点排污单位整改情况持续跟踪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典型问题进行全市通报。

5.加大对VOCs排放企业日常监察力度,对未整改存在问题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罚。截至9月底,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377人次,检查涉VOCs企业1796家次,发现环境问题203家,责令整改203家,责令整改率100%,立案处罚54家,拟处罚金额合计227.05854万。

任务6:第191项。组织相关部门和地区开展水质提升工程。落实环境问题巡查交办整改和区域断面水质综合考核工作机制。

组织制定《2021年沈阳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完成时限和责任主体,调度推进南部三期等19个水质提升工程。继续加大对重点河段重点区域的巡查力度,督促责任部门积极整改。今年以来,累计交办各类水污染问题1729处,完成整改1701处,整改率98.4%。每半月对全市35条主要河流53个市考断面进行预警监测,对各区、县(市)水环境质量进行排名。1-8月份,20个国省考断面中,9个断面达到优良以上水质,同比增加7个,2个断面为劣Ⅴ类水质,同比持平。省考以上断面累计水质指数6.50,同比(7.43)改善12.51%。

任务7:第192项。与自然资源、城乡建设等部门加强联动,保证建设用地安全利用。(三季度节点任务为与自然资源、城乡建设等部门强化联动监管,保证建设用地安全利用。)

 围绕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指标开展监管。与自然资源部门联动,落实月调度制度,根据自然资源部门提供的地块用途变更等信息,梳理核查土壤污染调查情况。与自然资源、城乡建设等部门加强联动,严格管控不达标建设用地,禁止进入用地程序。目前我市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考核标准。

任务8:第194项。共3项具体工作。

1.沈阳市危险废物填埋场扩建工程。完成一期地上物拆除,开展施工建设工作。

2.沈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二期扩建项目。完成扩建项目施工。

3.综合利用废酸制造水处理剂项目。已经完成生产车间水暖、电气等施工。

二、推进市《政府工作报告》工作亮点举措

年初以来,为推动市政府工作主要任务,我局采取了多种有力措施。

(一)高度重视,系统研判。为确保市《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工作任务落实、落地、落细,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对报告和任务分工进行系统研判,将涉及我局的8项任务进行工作再分解、责任再分工,明确了具体工作目标、主要工作措施、完成时限和具体责任处室,形成了包括5大方面,12项主要任务,23项具体工作的《沈阳市生态环境局落实市〈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

(二)强化组织,统筹推进。将贯彻执行《政府工作报告》作为年度工作开展的刚性遵循。局内,对标报告目标要求,对接年度工作筹划,研究制定了《沈阳市生态环境局2021工作要点》,并以专项小组办公室名义制发了《2021年沈阳市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实施方案》《2021年沈阳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等多个专项方案,制定了大气、水等污染防治工作考核实施办法、细则,严密组织推进工作任务落实。局外,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开展过程中,市生态环境局组织技术人员先后赴辽中、新民、法库、康平等地开展调研,积极主动推动督导相关地区工作进度。与自然资源部门联动,落实月调度制度,根据自然资源部门提供的地块用途变更等信息,梳理核查土壤污染调查情况。与自然资源、城乡建设等部门加强联动,严格管控不达标建设用地,禁止进入用地程序。

(三)多措并举,狠抓落实。加紧规划、方案编制完善,围绕“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绿色发展以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编制,我局成立编制工作专班,由局长带队赴郑州、南京等地深入调研,对标先进城市学习经验做法;与生态环境部规划院、省厅相关部门加强信息共享,确保规划、方案编制的科学、可行和高效;聘请国内知名生态专家和污染治理专家团队,共同开展卧龙湖水质改善技术方案的编制和论证。加强企业帮扶,开展VOCS涉排企业培训,现场帮扶140余家企业;在沈化公司召开现场会议,组织70家重点监管单位与属地政府签订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开展治污行动,启动了10次大气污染攻坚特别行动指令,持续加大秸秆禁烧力度,开展重点地区、重点时段强化执法,24小时严防死守;每半月对全市35条主要河流53个市考断面进行预警监测,对各区、县(市)水环境质量进行排名,督促区县查找问题及时整改,累计交办整改各类水污染问题704处、解决污水直排量约1.3万吨/天。制发了《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优先管控名录》;会同自然资源局开展污染地块安全利用情况现场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