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2年11月18日作出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制造能力改造升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即来即办”审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18日 来源: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2年11月18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即来即办”项目)。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及建设单位的承诺申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18日-2022年12月1日(1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如发现建设单位存在违法或失信行为的,可以向我局提出异议。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24-25375203 邮编:110141
联系地址: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21甲5号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专区综合窗口(13)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1 |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制造能力改造升级项目 | 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7甲1号 |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 辽宁华一环境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2.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即来即办承诺书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制造能力改造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送审稿-无资质页).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