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法库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3年3月27日作出的沈阳翔坤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套塑料包装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27日   来源:法库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3月27日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3月27日-2023年4月2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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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告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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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沈阳翔坤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套塑料包装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沈环法库审字〔2023〕5号

2023年3月27日

关于沈阳翔坤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套塑料包装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公示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