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苏家屯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3年1月10日作出的中国航油集团辽宁石油有限公司沈阳油库乙醇汽油配送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01月10日   来源:苏家屯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月10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做出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月10日-2022年1月18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4-29829979          邮编:11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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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告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中国航油集团辽宁石油有限公司沈阳油库乙醇汽油配送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沈环苏家屯审字〔2023〕1号

2023年1月10日

关于中国航油集团辽宁石油有限公司沈阳油库乙醇汽油配送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