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3月27日关于沈阳采油厂前进-静安堡风力发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27日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3月27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报告表项目公示期为2023年3月27日-2023年3月3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024-83963683 83962627(传真)
联系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60号市行政审批局D4-13综合受理窗口(110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1 | 沈阳采油厂前进-静安堡风力发电工程 | 新民市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沈阳采油厂) | 中煤科工集团沈阳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