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3月27日关于沈阳采油厂前进-静安堡风力发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27日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327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报告项目公示期为2023327日-202333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024-83963683  83962627(传真)

联系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60号市行政审批局D4-13综合受理窗口110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1

沈阳采油厂前进-静安堡风力发电工程

新民市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沈阳采油厂)

中煤科工集团沈阳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沈阳采油厂前进-静安堡风力发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