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4月2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2日-2024年4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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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北方电商产业总部铁路分拨中心一国际商品转运库(1号库、5号库)项目 | 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镇文六街15-22号 | 诚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辽宁省矿产勘查院有限责任公司 | 主要进行丙2类物质的仓储,包括织物、纸张、谷物、面粉、天然橡胶及其制品、竹、木及其制品、五金件等产品(不储存危险化学品和需冷库储存的物品)。现建设单位因经营需要,拟将C-1#1号库和C-2#5号库用途调整为储存煤炭。本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为18万元。本项目建筑面积为39056平方米,年周转煤炭150万t。 | 同意 | / |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储煤采用封闭储煤库,装卸操作均在封闭仓库内进行,且在C-1#1号库和C-2#5号库内分别设置一套自动喷淋装置,综合抑尘效率可达85%。运输过程中,本项目在C-1#1号库及C-2#5号库库内门口分别设置一个洗车平台,针对进出货车清洗,厂区道路洒水抑车。 根据“报告表”,煤炭储存、装卸及进出运输车辆产生的颗粒物厂界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库房内降尘用水及厂区道路降尘用水蒸发损耗,不外排。洗车用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厂区道路洒水抑尘,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等措施,根据“报告表”,厂界四周昼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敏感点处(沈阳市皇姑区南山护理中等职业学校)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沉淀池煤泥,沉淀池煤泥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