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皇姑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4年4月22日拟作出沈阳竞德妇婴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22日   来源:沈阳市皇姑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4月2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2日-2024年4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86459268         邮编:110031

联系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金山北路21-8号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  建设项目联合审批  环保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沈阳竞德妇婴医院建设项目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华山路221号14-18门

沈阳竞德妇婴医院

辽宁大奥环评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华山路221号14-18门(项目所在地原为沈阳杰爱妇科医院,现院区内所有设备已拆除搬离,原房屋处于空置状态),项目东侧为沈阳市皇姑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南侧为华泰新都小区住宅楼,西侧为广厦摩卡公馆,北侧为华山路。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属于专科医院。项目占地面积730.88平方米,建筑面积为3585.19平方米,共设床位50张。项目设置新生儿科、妇产科、围产监护科、麻醉科、计划生育科、急诊科、预防保健科、产内科等科室、污水处理站、危险废物贮存库及办公室等,本项目不设中药熬制、洗衣房,不设传染病及结核病诊疗科目。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5万元。项目供暖、供电、供水、排水均依托市政设施。

同意

1.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恶臭气体及危险废物贮存库废气。

项目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为密闭设备,放置于地下一层,定期喷洒除臭剂,产生的废气和危险废物贮存库产生的废气经负压共同收集至UV光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3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水环境影响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医疗废水、生活污水等。

医疗废水及生活污水一同进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30吨/天,处理工艺为“格栅+调节池+A级生物+O级生物+沉淀池+消毒池(二氧化氯)”处理,最终通过市政管网进入沈阳市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

3.声环境影响

项目噪声主要为提升泵、风机等设备运行

通过采取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等措施,再经建筑隔声和距离衰减后,根据“报告表”,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敏感点处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4a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格栅栅渣及污泥(消毒后)、废活性炭、废包装物和生活垃圾等。

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格栅栅渣及污泥(消毒后)、废活性炭等均属于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经相应容器收集后,分类分区暂存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的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39707-2020)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按照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建设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内,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