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铁西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4年4月16日拟作出沈阳铁道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加油站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16日   来源:铁西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4月16日我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6日-2024年4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25658939

联系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2号铁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110026)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沈阳铁道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加油站建设项目(重大变动)

阳市铁西区凌空一街9号

沈阳铁道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加油站

辽宁省沣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占地面积为2500平方米。项目主要变动内容为:将210立方米、120立方米的地埋式单层汽油罐更换为320立方米地埋式双层汽油罐,将220立方米地埋式单层柴油罐更换为320立方米地埋式双层柴油罐,新增1台汽油加油机,淘汰1台柴油加油机,新建1套加油站油气处理装置,以上建设内容均已建设完成。项目建成后,仍为三级加油站,年销售汽油5000吨、柴油500吨。

同意

    1.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卸油、加油、储油过程挥发的非甲烷总烃。项目卸油、加油和储油过程中挥发的油气采用“三次油气回收系统”进行控制。加油过程回收的油气与储油产生的油气均引至1套油气处理装置(冷凝+膜分离装置)处理后,通过5米排放口排放。根据“报告表”,项目油气处理装置挥发的非甲烷总烃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标准限值要求,加油站边界非甲烷总烃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表3标准要求。

2.废水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沈水湾污水处理厂处理。根据“报告表”,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等均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标准要求。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加油机、油泵、真空泵等设备噪声。项目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油泵位于地下,经距离衰减后,根据“报告表”,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最近声敏感点处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清罐油泥、废加油机滤芯、废滤膜、废含油抹布及废手套等。清罐油泥、废加油机滤芯、废滤膜、废含油抹布及废手套均为危险废物,经相应容器收集后,分类分区暂存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的危险废物贮存点内,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地下水

项目将加油区、储罐区、危险废物贮存点等所在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将化粪池等所在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并按照相关标准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

6.环境风险

建设单位应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和《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修订和备案环境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