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辽中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3年2月2日拟作出辽中区“四好农村路”PPP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年02月02日   来源:辽中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2月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2日2023年2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24-87883846  27884416  邮编:110200

联系地址:沈阳市辽中区蒲水路28号沈阳辽中区市民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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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中区“四好农村路”PPP工程

沈阳市辽中区

沈阳市佳新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辽宁天益达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性质为改扩建,总投资33935.51万元,施工期24个月,预计2023年3月开工,2025年3月底竣工。建设项目分为主体工程和附属工程,主体工程包括道路工程和桥梁工程,附属工程包括交通安全工程、照明工程和绿化工程。

1.主体工程

道路工程:改扩建道路174条,道路总长度317.492km,具体为:辽中区沈环绕城线(蒲河经济带)一级公路1条,改造长度为4.492km(新建路段长度2.3km,改造路段长度2.192km);县级公路3条,改造长度为26.7km;乡级公路12条,改造长度为51.6km;村级公路126条,改造长度为192km;路网外道路32条,改造长度为42.7km。

桥梁工程:新建1座桥梁,改造16座桥梁。

2.附属工程

交通安全工程:设置交通安全设施81.21km。

照明工程:安装178盏路灯;安装2处信号灯。

绿化工程:绿化长度3.864km,在辽中区沈环绕城线路段两侧种植树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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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施工管理。设置施工围挡,设置车辆冲洗台和冲洗设施,物料运输全部使用密闭运输车辆或用苫布遮盖,避免大风天气施工,施工场地定期洒水等,减少扬尘的产生;优化车辆行驶路线,施工机械和车辆安装尾气净化装置,使用清洁燃油,减少汽车尾气污染;外购沥青混凝土置于全密封设施中运输,路面铺设过程中挥发的少量沥青烟气,无组织排放。

根据“报告表”,施工期扬尘排放执行《辽宁省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沥青烟及汽车尾气排放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2、落实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和场地的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农肥。

3、落实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机械设备,在靠近环境保护目标一侧设置临时隔声挡板或吸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施工,合理布置运输车辆行驶路线等,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根据“报告表”,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昼间≤70dB(A)、夜间≤55dB(A)。

4、落实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工程废弃土方全部回收,用于绿化;拆除建筑垃圾送至指定消纳场进行消纳;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根据“报告表”,固体废物排放标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沈阳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暂行办法》(沈建发〔2020〕6号)的相关规定。

5、落实生态环境防治措施

对占用的农业用地,按照相关要求缴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利用补偿开垦或改造与占用农业用地数量相当的新的农业用地,确保当地农业用地的数量不减少;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加强保护区施工管理,不得设置施工临时占地等,施工结束后要及时对破坏植被及设施加以补偿和恢复。

被破坏的野生植物多为广布种,工程建设会使占地范围野生植物消失,数量微小,不会导致植物物种多样性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