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沈北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3年1月30日拟作出沈阳明日航材先进制造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年01月30日   来源:沈北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13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130日-202323。(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88085618    传真:024-88085618      邮编110164

联系地址: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4A工程建设专区01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沈阳明日航材先进制造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锡伯大街159-1

沈阳明日航材先进制造科技有限公司

沈阳鑫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应供货方要求,企业需要在现有钛合金钣金零件产品既有生产工艺的基础上增加酸洗、碱洗、钝化等表面处理工艺。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闲置区域新增碱洗槽、酸洗槽、钝化槽、水洗槽,以氢氧化钠、硝酸、氢氟酸为主要原料,年处理钛合金板金零件1200平方米(约1000件)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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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酸洗、钝化工序产生的酸雾。

酸洗、钝化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包围式集气罩收集至1碱液喷淋净化塔处理后通过1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根据“报告表”,废气中氮氧化物、氟化物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标准要求厂界处氮氧化物、氟化物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标准要求

2.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水洗废水、喷淋塔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2立方米/天,处理工艺:中和+混凝+沉淀+活性炭过滤+高压二级反渗透)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要求后,清水回用于清洗工序及喷淋塔,浓水进入三效蒸发器处理。

3.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风机、水泵等设备。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将风机、水泵布置于封闭厂房内等措施,经建筑隔声和距离衰减后,根据“报告表”,厂界四周及敏感点处昼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碱洗槽渣、废酸洗槽渣、废钝化槽渣、污水处理站污泥、浓盐釜残、废活性炭以及废反渗透膜等。以上废物均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分类装于相应的专用容器内,分类分区暂存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建设的既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5.地下水:项目将污水管线、表面处理车间、危废间、污水处理单元、化粪池等所在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生产设备所在区域地面划为一般防渗区;其余车间地面、办公区划为简单防渗区,应按照相关标准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