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沈北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3年1月16日拟作出北方电商产业总部铁路分拨中心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年01月16日   来源:沈北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11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116日-2023120。(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88085618    传真:024-88085618      邮编110164

联系地址: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4A工程建设专区01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北方电商产业总部铁路分拨中心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文六街15-22

诚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辽宁鑫宇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为扩建项目,利用厂区内空地新增4座库房及3台天然气锅炉(14/时、12/时、10.5/时),为库房供暖,新增铝材、钢材、五金件、玉米、小麦仓储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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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

项目天然气锅炉均配备低氮燃烧装置,产生的废气经3根排气筒(高23米)排放。根据“报告表”,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烟气黑度等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锅炉废水、软化水浓水和生活污水。锅炉废水、软化水浓水经絮凝、沉淀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化粪池,通过市政管网排入虎石台北污水处理厂。根据“报告表”,废水总排口处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等均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标准要求。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锅炉、水泵等设备。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将锅炉布置于封闭厂房内等措施,经建筑隔声和距离衰减后,根据“报告表”,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敏感点处昼夜间噪声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离子交换树脂及生活垃圾等。

废离子交换树脂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内,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