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生态环境局《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名单》公示
发布日期:2022年03月11日 来源:法规处(宣传教育处)
为了规范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活动,加强社会监督,根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24号)第九条之规定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经过认真梳理,初步形成沈阳市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现向社会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截止日期:2022年3月28日,如有意见建议可反馈沈阳市生态环境局。现将我市应进行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的企业名单公示。
附件:沈阳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名单
联系人: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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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名单.xlsx
2022年3月11日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