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2021年度企业环境信用预评价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2年06月17日 来源:法规处
根据《辽宁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及省生态环境厅的相关部署,现将2021年度企业环境信用预评价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6月17日至6月23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相关企业若对信用信息有异议,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网络邮件等方式反映,同时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并注明联系人、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24861543。
邮箱:syhbfg@163.com。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