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环评单位和环评工程师诚信档案专项整治举报邮箱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2年02月23日 来源:行政审批处(环境影响评价处)
根据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的统一部署,我局在全市开展环评单位和环评工程师诚信档案专项整治工作。现开设举报信箱,受理群众举报。
一、举报范围
(一)不具备环评技术能力、诚信档案存在突出问题的环评单位。
1.在信用平台提交的单位组织形式、出资人和举办单位、设立材料、住所等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
2.环评工程师存在“挂靠”行为的;
3.实际无环评工程师的;
4.分支机构违规建立诚信档案的;
5.在信用平台提交的本单位联系方式不真实的。
(二)“挂靠”和诚信档案存在突出问题的环评工程师。
1.存在“挂靠”行为的;
2.未在信用平台提交参保缴费记录、参保缴费单位和诚信档案中的从业单位不一致等全职情况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3.在信用平台提交的本人联系方式不真实的。
二、举报邮箱
举报邮箱∶shenpichu@163.com
三、举报须知
(一)举报人须实名举报,我局将对举报人信息进行严格保密,不受理匿名举报。
(二)举报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
(三)举报邮件中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材料:一是能证明举报人的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二是举报人真实有效联系方式;三是客观真实举报信息;四是举报问题相关的证据材料(含影音资料)。
(四)对收到的问题线索,我局将逐一进行登记并及时核实问题线索是否符合受理要求,对查证属实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将办理结果反馈至举报人;对不受理的,做出不受理说明。
(五)对于多次重复举报的仅受理答复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