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通行政执法监督举报电话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19日 来源: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关于开通行政执法监督举报电话的公告
为加强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畅通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渠道,提升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效能,助力政务诚信建设,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现开通行政执法违法行为常态化监督举报电话,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投诉举报受理范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执法部门或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工作中存在不作为、乱作为和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等问题。
二、投诉举报受理时间
24小时接听。
三、投诉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 :024-31322823。
四、投诉举报须知
投诉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煽动、串联胁迫、诱使他人举报,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投诉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