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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2024年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4年02月29日   来源: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协调处

沈阳市2024年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环境监管执法水平,严厉打击恶意环境违法行为,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护航营商环境建设,结合全市环境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围绕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改善,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技能培训,加大助企帮扶力度,持续打击重大环境违法行为,积极维护市场公平,打造良好营商环境。

二、总体目标

以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为核心,夯实执法基础,明确执法任务,优化执法方式,形成宽严相济、规范高效的执法模式。助推全面改善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有效化解重大环境风险和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提升人民群众对环境保护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为我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助推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执法保障。

三、工作形式

(一)日常监管

日常执法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方式。各区、县生态环境部门结合日常执法监管实际,对重点监管对象、特殊监管对象和一般监管对象进行分级管理。原则上每年对辖区内所有重点检查对象进行1次全覆盖检查,特殊监管对象进行不少于1次全覆盖检查,一般监管对象根据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污染源数量、检查人员数量、行政区面积等,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

(二)交叉强化执法

根据工作实际需求,集中全市执法力量适时开展全市交叉强化执法行动,有针对性地解决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促进重点地区环境质量提升和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守法经营。

(三)专项执法

全市各级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可按照上级的具体工作部署,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适时组织开展其他专项执法和日常执法行动。专项行动原则上应以“双随机、一公开”形式开展,并遵守正面清单相关管理规定。

四、工作内容

统筹调配区域内执法力量,集中解决突出的区域性、流域性、行业性生态环境问题,形成实用有效,可推广、可复制的特色执法经验,全面开展各项执法工作。

一是水环境执法领域。集中力量对影响全市水质指数和断面达标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攻坚。开展蒲河、养息牧河、八家子河流域含氮废水的排放,解决辽河入海口水质含氮量大的根本问题。着力解决新民酸菜污水直排、辽中畜禽养殖污染、康平法库垃圾粪污入河等顽疾问题。

二是大气执法领域。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着力减少重污染天气,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开展区域协同治理和交叉监督帮扶执法。对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及碳配额清缴履约情况进行检查,组织开展燃煤供暖锅炉专项执法,对于排放浓度、设备故障率明显异常企业开展针对性现场检查,协同推进“沈阳现代化都市圈”秸秆焚烧、移动源尾气等环境问题治理。

三是土壤执法领域。按照省、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单将其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纳入日常执法检查。根据市局统一安排开展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情况专项执法检查,将实施风险管控与治理修复的建设用地污染地块纳入常态化执法检查,全面统筹协调全市水源地的执法监管。

四是安全隐患排查。继续巩固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与环保隐患排查工作成果,高标准完成企事业单位的核辐射增项核查工作。组织市区两级应急、执法部门对小化工企业进行“体检”式排查,将小化工排查与打击危险废物、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污水处理设施检查、建设项目环评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的排查工作相结合。

五是自动监测执法领域。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对自动监测运维企业开展量化考核,促进自动监测企业运维水平持续提升。落实《沈阳市自动监测超标数据和异常数据闭环复核工作规定》,及时查证企业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或者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丰富查处涉自动监测环境违法行为手段。对安装自动监测企业进行全面帮扶执法降低设备和工况故障发生频次。及时查找异常数据线索,督办疑似弄虚作假违法线索。

六是危险废物执法领域。紧盯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和利用等关键环节,增加对危险废物重点产生单位以及收集、处置、利用单位的检查频次,严格核查企业台账;注重违法线索收集,加强与公安机关沟通联动,重点查处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违法行为。

七是规模化畜禽养殖执法。进一步增强管理、执法联动,重点检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户环评、“三同时”和排污许可制度执行情况,污染防治配套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全面规范提升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户的污染防治水平。

八是第三方检测机构执法。严查第三方监测机构环保手续。于年初开展摸底调查,并根据摸底情况组织开展相关执法检查。加大机动车检验机构弄虚作假打击力度,持续做好都市圈黑烟倒查联动,进一步扩大相关案件线索搜集渠道,对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画实、划清守法红线。严格新建检测机构联网审核,在审核过程中强化普法,以点对点的形式精准推送典型案例,不断提升行业管理水平。

九是生态执法领域。持续开展非煤矿山治污执法检查,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污染物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对于其他无环评审批验收手续的非法矿山企业,责令其停产整治,并予以处罚。做好生态保护红线区、自然保护地内的生态环境监督工作,对于进行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等造成生态破坏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十是噪声辐射执法领域。在全年开展执法行动,改善声环境质量,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噪声污染问题,查处工业、商业企业使用固定设备和建筑施工单位使用机械设备,造成噪声污染等违法行为。开展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专项执法行动,对重点区域噪声源进行摸底调查。在重点时段开展全市噪声夜查行动,组织全市执法力量对辖区内建筑工地及夜间生产的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开展对全市辐射许可证申请延期及增项的企事业单位执法检查,对辐射许可证超期单位依法查处,对逾期未提交年度评估报告情况进行清查。开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专项行动。

十一是深化执法帮扶,护航营商环境。组织开展“清风送暖2024”执法帮扶专项行动,启动执法帮扶活动月。解决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绿色发展难题,为打造良好营商环境贡献执法力量。继续优化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拓宽纳单渠道,强化正面清单制度落实。进一步落实《对中小微企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的规定(试行)》,动态调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正面清单和免罚清单,免除或减少现场检查,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严惩重罚。

五、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各地区要进一步提高站位,强化一把手责任制,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分管领导亲自部署,认真梳理各项工作任务,统筹安排部署,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结合辖区执法工作实际,认真开展环境执法工作,切实提升执法检查质量,确保环境执法有效到位。

(二)强化措施,规范执法。严格依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做到执法留痕,程序合理。强化区县主体责任地位,规范执法,严格执法,提高检查质量,不留执法“死角”。全面强化执法查处力度,强化问题整改,推动年度环境执法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在开展执法工作同时,加强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四个配套办法的宣传教育,让企业清楚认识到守法不是高要求而是底线,引导企业自觉遵守环境保护相关规定,主动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整改,及时纠正环境违法行为,消除环境污染事故隐患,营造企业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四)部门联动,强化执法。进一步建立健全与相关部门联动执法和协作配合机制,严格遵循法律、法规的权限和程序,正确履行法定职责,坚持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形成执法合力,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涉及与其他部门联合执法的,可应用“互联网+”平台,开展联合执法。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和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案件要及时查处、移送,确保依法处理。

(五)严格要求,廉洁自守。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环境保护系统“六项禁令”的相关规定要求,遵纪守法,强化作风,廉洁自律。做到执法人员心中有底线,执法工作中不碰红线。杜绝违反法律法规、廉政纪律和工作纪律现象的发生。

(六)强化督办,狠抓稽查。市执法队进一步加强调度督办,对各地区环境执法落实情况进行稽查。对环境执法中随意执法、粗放执法等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坚决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全力推动我市环境执法队伍真正成为一支铁腕治污、勇于担当、公正透明、作风过硬的环境执法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