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生态环境分局、各核技术利用单位: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9号)、《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关于进一步优化辐射安全考核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公告第9号),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辐射工作人员持证上岗的要求,促进我市辐射安全监管工作水平,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年满16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从事或准备从事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相关工作。
二、报名时间及考试安排
(一)报名时间:各核技术利用单位于每月22日前将报名资料报给属地分局;分局于每月26日前将辖区内报名资料汇总后报给市局噪辐处。
(二)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以生态环境部考核计划为准,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三)考试地点:拟定辽宁工会大厦(皇姑区崇山东路40号),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报名须知
(一)照片要求
1. 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报名上传照片应为个人近期免冠(不戴帽子)白底、蓝底或红底标准二寸电子证件照,电子证件照文件名为本人身份证号,请勿将个人姓名或其他文字、数字加入到文件名中。
2. 两寸证件照尺寸为3.5×5.3cm,分辨率最低300dpi,对应的像素为413×626 像素,照片存储大小不超过200KB。考核系统支持常见的JPG、BMP、PNG 照片格式。
3.请勿临时随意拍照上传,不得使用翻拍的证件照或其他生活照、艺术照;照片需包含整个面部、耳朵、颈部和肩膀,不闭眼直视镜头。
(二)表格注意事项
1.表格内能采用下拉选项的一律采用表格下拉选项模板。
2.报考专业与工作类别必须对应。
3.出生日期及单位城市按照格式填写。
(三)递交方式
最终生成两个材料,一个Excel 报名表,一个照片文件夹,两个文件压缩成一个包,压缩包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附件:1.报名工作联系表
2.考生报名表
3.考试题库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15日
(联系人:彭双双 联系电话:24867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