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2年1月27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月27日-2022年2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29829979 传真:024-29829979 邮编:110101
联系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沈阳市沈海牧业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 沈阳市苏家屯区老虎冲新区 | 沈阳市沈海牧业有限公司 | 沈阳瑞昂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设备布置,占地面积10065m2,建筑面积5008m2,主要包括原料库/成品库、生产车间、工人休息间、锅炉房,办公区等,生产车间内主要新建整体饲料加工机组,进行饲料加工,锅炉房内新建1台1t/h 生物质气化锅炉。 | 同意 | / | 废气:投料粉尘、磁选、粉碎、混合、冷却、筛分、计量包装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高效集气罩收集通过管道将废气引入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P1)排放;锅炉燃烧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夏季冲地用水、锅炉排污水和软水制备排污水用于地面清洗和厂区绿化,不外排;冬季冲地用水、锅炉排污水和软水制备排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淘不外排。 噪声:主要来自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采取减振、隔声、消声措施降噪。 固体废物:初清筛杂质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处置;磁选杂质、生产过程除尘收集尘、锅炉灰渣、锅炉除尘收集尘暂存于厂区固废暂存处,定期外售;废离子交换树脂委托厂家回收处置;废除尘器布袋委托厂家回收处置;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棉纱手套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处,定期委托具有相关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