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2年1月2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月25日-2022年1月29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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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金山北路21-8号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 建设项目联合审批 环保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航空工业沈飞自备热源改造工程一期项目 |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陵北街1号 | 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辽宁铭鑫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坐落于沈阳市皇姑区陵北街1号,厂区内36个生产车间(具体车间涉密)所用蒸汽气源由现有730锅炉房内的3台容量均为35t/h(合计蒸发量为105t/h)蒸汽锅炉提供。根据企业确认,730锅炉房内3台35t/h燃气锅炉主要作为备战锅炉使用。 该改造工程即将现有730锅炉房内的3台燃煤锅炉及45m高排气筒一并拆除。在原址重新选择安装3台同容量的低氮冷凝燃气蒸汽锅炉,改造前后总蒸发量不变仍为105t/h(3×35t/h)。本项目建成前后供汽范围及负荷均不发生变化。
| 同意 | 无 | 1、废气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燃气锅炉燃烧天然气产生的废气,排放的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 根据建设单位的特殊性,锅炉房内3台35t/h燃气锅炉主要作为备战锅炉使用。因此仅非采暖季运行2台35t/h燃气蒸汽锅炉、备用1台,运行时间3667h。3台锅炉烟气均设“低氮燃烧+烟气再循环”装置降低氮氧化物排放,最后分别经三根28m烟囱高空达标排放,同时设置3套在线监测设备。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污水和全自动软化器排水。项目改造前后废水排放量不变,且处置方式也不变。即项目产生的废水均通过厂区污水管网排入沈飞集团污水总排口污水处理站处理,经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排水管网排入沈阳市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水泵、风机、锅炉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为降低噪声,本项目采取的主要措施如下: ①在总体布局上,采取闹静分开,合理布局的原则,使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 ②项目设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对生产设备及时维修,保证处于正常良好状态,从根本上降低噪声强度; ③本项目燃气锅炉安装在锅炉房内,通过建筑墙体隔声; ④对各种设备定期检修,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机械非正 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行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锅炉软化水制备的废离子交换树脂,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本项目所用的全自动软化器每2年更换一次,产生量改建前后不变,由供货厂家更换回收。 |